证券代码:600507 证券简称: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:临2022-104
(资料图)
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方大特钢”或“公司”)第八届董
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,应
到董事 15 人,亲自出席董事 15 人,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
规定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,审议通过如下议案: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》
赞成票 6 票,反对票 0 票,弃权票 0 票。关联董事徐志新、黄智华、敖新华、
邱亚鹏、常健、谭兆春、居琪萍、王浚丞、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。
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,公司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
司(以下简称“方大炭素”)就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
保,并签署《互保协议书》,本次互保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,互保协议期
限:十年,担保方式:保证担保。
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1 日登载于《上海证券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
券日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之《方大特钢关于与关联方
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》。
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互相担保事项,
则双方均同意 2020 年 12 月签订的《互保协议书》终止。
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》
赞成票 6 票,反对票 0 票,弃权票 0 票。关联董事徐志新、黄智华、敖新华、
邱亚鹏、常健、谭兆春、居琪萍、王浚丞、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。
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,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方大
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、辽宁方
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、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、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
司、京方大(天津)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,
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312,100 万元。
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1 日登载于《上海证券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
券日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之《方大特钢关于预计 2023
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》。
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
赞成票 15 票,反对票 0 票,弃权票 0 票。
公司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1 日登载于《上海证券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
券日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之《方大特钢关于召开 2023
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。
特此公告。
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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